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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600771) -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4 13:47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 2025-006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 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
广誉远(600771) -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5-04-24 13:47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 2025-004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 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 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信永中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 53,422.13 万元,实收股本为 48,949.11 万元,公司未弥 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 ...
广誉远(600771) -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
2025-04-24 13:47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 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及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八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
广誉远(600771) -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4 13:47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尽责,现对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及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审计工作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组织形式 ...
广誉远(600771) - 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5-04-24 13:47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念うともあり、中国の人気の人気の人の出版は、 + です 求人用 2004 2200 | | | --- | --- | |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 |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ShineWing | | | Donacheng District, Belling, 1454. | +86 (010) 6554 7190 |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 China | facsimile: +86 (010) 6554 7190 | 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5TYAA2B0208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 蒙引 | 觉得 | | --- | --- | | 专项说明 | 1-2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
广誉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30 08:14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 ...
广誉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30 08:1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
广誉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30 08:1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二)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三)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不得以任何 ...
广誉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30 08:1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 ...
广誉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30 08:1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