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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家居(603326)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奕鹏)
2026-03-30 13:4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黄奕鹏) 本人作为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 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 意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展。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奕鹏,自 2021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 1961 年出生,在职研究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独立董事资格证、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潮州市审计局科长,潮安县审 计局局长,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汕头分行财务总 监、总经理,广东德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现任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 ...
我乐家居(603326)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3月修订)
2026-03-30 13: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我乐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6 年 3 月修订) 二〇二六年三月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连任。其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
我乐家居(6033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
2026-03-30 13:4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3 月修订) 二〇二六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
我乐家居(6033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30 13:4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六年三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强化董事会在重大决策中 的作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积极性,形成股东利益、公司利益、高管利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原则; (二)体现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相 ...
我乐家居(6033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2026-03-30 13:4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和规范 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 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 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
我乐家居(603326) - 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2026-03-30 13:4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6 年 3 月修订版) 二〇二六年三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 NINA YANTI MIAO(缪 妍缇)、南京瑞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开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祥 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南 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87141439Y。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经 ...
我乐家居(6033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3月修订)
2026-03-30 13:4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6 年 3 月修订) 二〇二六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 二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的监督、审核、沟通及协调。 第 三 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 四 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
我乐家居(603326)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春)
2026-03-30 13:4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 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助推公司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春,自 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1988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本科学 历。历任西安杨森制药公司人事经理、美登高投资有限公司(美国)下属西安美 登高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成都美登高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桂格中国公司中 国区人事经理、品食乐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特灵空调中国区业务部人力 资源总监、好孩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1086.HK)人力资源副总裁、上 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196.SH)高级副总裁及 ...
我乐家居(6033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
2026-03-30 13:4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3 月修订) 二〇二六年三月 第一条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为促进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 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 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第一章 总则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
我乐家居(6033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3月修订)
2026-03-30 13:4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6 年 3 月修订) 二〇二六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 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其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 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工作组成员无需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 第一条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 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