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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12月27日龙虎榜数据
Group 1 - The stock of Ananda (603350) increased by 4.50%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3.82 billion yuan and a turnover rate of 34.40% [2] - The stock experienced a price fluctuation of 10.28% during the trading day [2] - The net buying by brokerage seats totaled 1.1955 million yuan [1][2] Group 2 - The stock was listed on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s "Dragon and Tiger List" due to its high turnover rate of 34.40% [1]
安乃达: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12-26 09:38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4-04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584,787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584,787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 号)批准,安乃达驱动技 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9,000,000 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11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7,584,787 股,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415,21 ...
安乃达: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12-26 09:3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乃达 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安 乃达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 号)批准,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000,000 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116,00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7,58 ...
安乃达: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2-24 14:02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及履职工作,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 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董事会秘书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并具有良 ...
安乃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12-24 14:0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 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 ...
安乃达: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4 14:0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第 1 号指引——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过半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 由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四 ...
安乃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2-24 14:0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 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行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应比照本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披露 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
安乃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2-24 14:0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安 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建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 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 ...
安乃达: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12-24 14:02
第一条 为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安 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以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购买股权、债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价证 券或其他形式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委托理 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和程序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 无权决策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部门协同投资证券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 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 ...
安乃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12-24 14:0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 第七条 上述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最终以提案的方式提交 股东大会选举。对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董事会不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但应当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说明。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股东大会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或 两名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 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