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SHA(0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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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 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1:14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亚 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对相关事项进 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本条所称"投资"指权益投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风险投资、 证券投资等行为。具体包括: 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等; 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 协议、放弃权利等; 公司进行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含参与其他上市公 司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须 执行本制度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营投资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
亚厦股份: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1: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 ...
亚厦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1: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修订,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本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形成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 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 ...
亚厦股份: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1: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拟被提名人员 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工作组成员 ...
亚厦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1:14
Core Points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s of Zhejiang Yasha Decoration Co., Ltd,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2][3] Group 1: Shareholders' Meeting Organization - The company must hold an annual shareholders' meeting within six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fiscal year and can convene temporary meetings as needed [1][2]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organizing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s and must ensure that they ar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1][2][3] - Independent directors can propose temporary meetings, and the board must respond within ten days of receiving such proposals [2][3][4] Group 2: Proposals and Notifications - Shareholders holding at least 1% of the company's shares can submit proposals for discussion at least ten days before the meeting [5][6] - The company must provide detailed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oposals, including the candidates for director positions, in the meeting notifications [6][7] - Notifications for annual meetings must be sent at least 20 days in advance, while notifications for temporary meetings must be sent at least 15 days in advance [5][6] Group 3: Voting and Decision-Making - Shareholders can vote in person or through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and each share carries one vote [7][8] - The voting process must be transparent, with results announced immediately after the meeting [13][39] - The company must ensure that the voting rights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are protected, especially in matters affecting their interests [9][15] Group 4: Meeting Records and Compliance - Detailed records of the meetings must be maintained, including attendance, proposals discussed, and voting results [41][42] - Any resolutions passed must be announced promptly, and the company must comply with legal obligations regard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39][42] - The rules are subject to interpretation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will take effect upon approval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46][48]
亚厦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1: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 ...
亚厦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1: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 ...
亚厦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1:14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 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况 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轩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重庆轩格建筑"),吸收合并后,重庆亚厦装饰存续经营,重庆轩格建筑 依法注销登记,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相关资质等均由重庆亚厦装饰 承继。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 ...
亚厦股份(002375.SZ):子公司重庆亚厦装饰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重庆轩格建筑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12 11:12
格隆汇8月12日丨亚厦股份(002375.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重庆 亚厦装饰")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轩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重庆轩 格建筑"),吸收合并后,重庆亚厦装饰存续经营,重庆轩格建筑依法注销登记,其全部资产、负债、 业务、人员及相关资质等均由重庆亚厦装饰承继。 ...
亚厦股份(002375)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2025-08-12 11:03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亚厦装饰") 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轩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重庆轩格建筑"),吸收合并后,重庆亚厦装饰存续经营,重庆轩格建筑 依法注销登记,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相关资质等均由重庆亚厦装饰 承继。 2、重庆轩格建筑为重庆亚厦装饰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