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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柏科技(002577) -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2: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委托理财资金的来源应是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使用进度。原则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只能投资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 品,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管理层未经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 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公司控股 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 委托理财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 1 页 共 3 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 ...
雷柏科技(0025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2: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内部控制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提名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 董事任职期限相同,委员任期届 ...
雷柏科技(0025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2: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
雷柏科技(00257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2: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及实施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标准 第六条 ...
雷柏科技(0025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2: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 ...
雷柏科技(0025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2: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雷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 ...
雷柏科技(0025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2:16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
雷柏科技(0025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2: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
雷柏科技(0025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2: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从而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 化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四条 除非经批准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原则、对象和内 ...
雷柏科技(00257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天明)
2025-06-16 12:15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李天明 为深圳雷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