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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专项说明(修订稿)
2025-03-21 11:19
目 录 | | | 二、关于募投项目…………………………………………………第 60—82 页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5〕14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公司或公司)转来的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审核函〔2025〕12000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 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4,499.54万元、237,802.69万元、 236,324.74 万元和 231,949.02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分别为 24,080.81 万元、29,293.47 万元、34,607.49 万元、23,338.89 万元;外销收入占比分别 为 83.34%、85.68%、83.53%和 89.50%。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2,847.71 万元、19,981.15 万元、24,734.35 万元和 22,550.34 万元,呈 ...
哈尔斯(00261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5-03-21 11:1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五年三月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袁婧、李瑞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行 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 | --- | --- | | 目 | 录 2 | | 释 | 义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4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4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9 |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9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事项 14 ...
哈尔斯(002615)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21 11:16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 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 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近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 列问题、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在 上述文件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 ...
哈尔斯(00261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1 11:15
致: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在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 1 号印象展厅 3 楼召开的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称"中国法律法规")及《浙 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和决议等, 同时听取了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承 ...
哈尔斯(002615)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21 11:15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 1 号印象展厅 3 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
哈尔斯(002615) -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5-03-06 09:01
证券简称:哈尔斯 证券代码:002615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五年三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02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已收悉,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 尔斯"、"公司"或"发行人")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 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及问询函的补充披露及修 ...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5-03-06 09:01
证券简称:哈尔斯 证券代码:00261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aers Vacuum Containers Co.,Ltd. (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五年三月 哈尔斯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 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 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
哈尔斯(00261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5-03-06 09:01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首份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出具《关于浙江哈尔 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5〕120002 号)(以下称"《问询函》")要求,本所现谨出具《北京市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外,律师工作报告、首份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仍然有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律师执业资 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
哈尔斯(00261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5-03-06 09:0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五年三月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袁婧、李瑞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 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3-1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 | --- | --- | | 目 | 录 2 | | 释 | 义 4 | | 第一节 | 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一、基本情况 | 5 | | 二、主营业务介绍 | 5 | |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7 |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8 | | 第二节 | 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4 | | 一、发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