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D(0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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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0028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 理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市和科达精 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制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 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适当参考市场薪酬水 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 符; ...
*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和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ST和科(0028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深圳市 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 会决定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
*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ST和科(0028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 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 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或信息,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 ...
*ST和科(002816)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发表书面审核 意见如下: 1、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纪贵宝先生、徐张宝先生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ST和科(0028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及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本制度 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
*ST和科(00281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 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
*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由董 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
*ST和科(0028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 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