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TO TECH.(0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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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持股减少机构超10家
Sou Hu Cai Jing· 2025-08-27 01:01
Core Insights - Yutong Technology (002831.SZ) reported its semi-annual results for 2025, revealing that as of August 26, 2025, 31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held a total of 101 million shares, accounting for 10.90% of the company's total equity [1] - The top te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collectively held 9.50% of the shares, with a decrease of 1.84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quarter [1] Institutional Holdings - In the public fund sector, two funds increased their holdings, while twelve funds reduced their stakes, with a total reduction rate of 0.51% [2] - Ten new public funds disclosed their holdings this period, while fifteen funds did not disclose their holding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quarter [2] Insurance and Foreign Investment - In the insurance sector, one insurance fund increased its holdings, while one pension fund ceased to disclose its holdings [3] - Foreign investment saw a decrease in holdings from one fund, with a reduction rate of 1.50% [3]
裕同科技: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7 00:11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Yutong Technology (SZ 002831) announced its board meeting results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highlighting its revenue composition and market capitalization [1][1][1] Group 2 - Yutong Technology's board meeting was held on August 25, 2025, via telecommunication to review the company's 2025 semi-annual report and related document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Yutong Technology'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93.0% from the paper packaging printing industry and 7.0% from other industrie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Yutong Technology'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23.5 billion yuan [1]
裕同科技: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8:04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母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 404,579.66 万元,加上 2025 年 1-6 月母公司的净利润 835.77 万元(未经审计),扣除派息 54,645.79 万元,2025 年半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0,769.64 万元。 母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6 月的净利润分别为:246,408.35 万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 ...
裕同科技(002831.SZ):上半年净利润5.54亿元 拟10派4.3元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6 14:53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Yutong Technology (002831.SZ) reported a revenue of 7.876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7.10%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reached 554 million yuan, which is an increase of 11.42% year-on-year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559.6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7.11% [1] Group 2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the company stood at 0.61 yuan [1] - The company proposed a cash dividend of 4.30 yuan (including tax) for every 10 shares to all shareholders [1]
裕同科技(0028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任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 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
裕同科技(00283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 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 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 ...
裕同科技(0028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保护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各种投资者关系活 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 ...
裕同科技(002831)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决策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包含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 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 银 ...
裕同科技(0028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 准确、及时和完整。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为内幕信 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 ...
裕同科技(0028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会 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充分考虑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