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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2-02 14:04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证券代码:00292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年12月 | | | | | | 一、释义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 | --- |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4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德赛西威提供,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 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 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 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激励计划对德赛西威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 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德赛 ...
德赛西威(00292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14: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通过与符合《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创新业务子 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员工共同新设子公司的方式予以实施功能 型无人车创新业务,其中,公司将持有该新设子公司70%股权,员工设立合计三 个持股平台,合计将持有该新设子公司30%股权。 3、参与本次计划的对象范围及持股平台情况 参与本计划的三个持股平台的员工分为两类,具体如下: (1)第一类员工:对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承担重要责任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 核心管理层(含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 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 业务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市德赛 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 ...
德赛西威(00292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14: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市德赛 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德赛西威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预计 2026 年度公司与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孚世达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 287,600.00 万元,关联交易内容 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接受服务等。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
德赛西威(00292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14: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市德赛 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就德赛西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号),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893,333股,发行价格为10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98,799,965.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66,221.3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4,393,133,743.62元 ...
德赛西威(002920)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02 14:0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调 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1、2403、2405 层 邮编:518034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333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二五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性股票 致: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2577/FY/2025-158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
德赛西威(00292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14: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 保 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持股比 例 被担保方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 债率(未经 审计)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万元) 本次审批 2026 年度 担保额度 (万元)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 净资产比 例 是否关 联担保 二、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 Desay SV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utomotive Europe GmbH | | | | | | | | | 德 | (以下简称 | | 100% | 91.90% | 79,814 | 10,000 | 1.02% | 否 | | 赛 | "德赛西威德 | | | | | | | | | | 国公司") | | | | | | | | | 西 | 成都市德赛西 | | | | | | | | | | 威汽车电子有 | | | | | | | | | 威 | 限公司(以下 | | 100% | 35.68% | 30,000 | 60,000 ...
德赛西威(0029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4:0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 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在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 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
德赛西威(00292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4:02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理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 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操作原则 第四 ...
德赛西威(0029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4:0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 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 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 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
德赛西威(00292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4:0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