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TIAN WEIYE(30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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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1:3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
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 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
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1:32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澄天伟业(30068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 ...
澄天伟业(3006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和 及时报送。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等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 幕信息 ...
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1:3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 2 ...
澄天伟业(300689)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 信息。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度报告; (二)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股票上市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 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 ...
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从事经济、金融、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 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 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 能力。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但董事兼任董事 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人士不得以 ...
澄天伟业(3006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 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 ...
澄天伟业(30068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红
2025-12-03 11:31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ZHOU HONG (周红)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