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INES(301191)

Search documents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会;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 的形式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 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 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 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 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 的规则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对外 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 投资的统称。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已有生产设施的技术改造、 新建生产设施、购买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 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 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 (一)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与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 (二)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 中的在制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 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在制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 等; (三)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 以及其他长期资产。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资 ...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 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外 ...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 况,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监管机构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 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 ...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同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 应当为会计专 ...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 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 统称"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 ...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 ...
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1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 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深 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 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