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long New Materials(3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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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8 12:38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申请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087-65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存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所 致。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中仑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21 发行人/公司 指 年 07 月 01 日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仑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年 11 月 19 日,系发行人 指 中仑有限 前身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会"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指 本次发行 指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发行人申请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上市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 ...
中仑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4-06-18 12:3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法值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具有相同的含义。 3-1-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英文名称 | Sinolong New Materials Co., Ltd. | | | | 注册资本 | 34,000.00 万元 | | | | 法定 ...
中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4-06-12 12:41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T+2 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4 年 6 月 1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 ...
中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4-06-11 12:38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6,00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12 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00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8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
中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4-06-05 12:57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6,00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12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001.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00%,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
中仑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2024-05-30 12:4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中仑新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5-30 12:44
RSM 容诚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035 号 25 11 容诚会 骗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___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1-3 | | 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4-14 | 3-2-4-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 361Z0035 号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签证了后附的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 2023年12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仑新材公司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仑新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 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仑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 ...
中仑新材: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05-30 12:44
RSM 容诚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04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___ 谷 容量: | | |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 | 1-3 | | 2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4 |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 361Z0045 号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 2023 度、2022年度和 2021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仑新材公司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仑新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3-2-5-2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