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Baotou INST Magnetic New Materials(301622)
icon
Search documents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 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 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是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30 16:00
包头市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包头市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市稀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
英思特(3016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董事回避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应当 ...
英思特(3016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 ...
英思特(301622)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及对外担 保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 1 第二章 公司融资事项的审批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融资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公司各部门的融 资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本制度第七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权限 报公司有权机构审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 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 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 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 ...
英思特(30162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2-30 16:00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英思特拟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 发展,汇率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 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 用 ...
英思特(301622) -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12-30 16:00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4- 009 公司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深入践行"质量回报双提 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遵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总股本 115,931,88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8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2,460,926.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 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
英思特(301622)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30 16:00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4-007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98.29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4]230Z0125号"《验资报 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948,910.00元变更为人民币 115,931,880.00元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本工作细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 证券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30 16:00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一)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