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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ning Donghe New Materials CO.(83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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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4实控人一致行动人亲属近3个月套现1737万元
中国经济网· 2025-04-14 03:38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东和新材(839792.BJ)4月11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显示,4位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亲属近3个月合计减持1,710,000股,已减持比例为1.03%,已减持总金额合计 17,370,983.06元;另有1名持股5%以上股东ZHAN GQINGBIN减持1,597,680,已减持比例0.97%,已减 持总金额16,553,938.93元。 李艺辉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4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东和新材410,000股,已减持比例为0.25%, 减持价格区间为9.56元/股至10.75元/股,已减持总金额4,057,839.32元;当前持股数量为318,600股,当 前持股比例为0.19%。 | | | | | | | | 减 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已减 | 博 | | | | 计 | | 当前 | | 股东名 | 已减持数 | | 持 | 减持 | 减持价 | 已减持总金额 | 图 | 当前持股数 | | | 称 | 量(股) ...
东和新材(839792) -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4-11 12:21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李艺滨 | 公司实际 | 1,645,600 | 0.99%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 | | | 控制人之 | | | 取得 1,598,000 股;公司 | | | 一致行动 | | | 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方 | | | 人的亲属 | | | 式取得 47,600 股。 | | 李艺辉 | 公司实际 | 728,600 | 0.44%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 | | | 控制人之 | | | | | | 一致行动 | | | 取得 | | | 人的亲属 | | | | | 陈燕 | 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 | 1,000,000 | 0.60%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 | | | ...
东和新材(83979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告
2025-03-27 14:2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24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鞍山富裕矿业销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0%的股权,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王克斌达成初 步意向,并于 ...
东和新材(839792) -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2025-03-27 13:45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经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鞍山富裕矿业 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0%的股权,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王克斌 达成初步意向,并于同日共同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 议")。 2.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现阶段掌握的资 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 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价格等将在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 行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后,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予以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
东和新材(839792) -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14 11:33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 ZHANG QINGBIN 出具的《股东权益变动告知函》。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期间从 11.6497%减少至 11%, 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持股变动时间 ZHANG QINGBIN 2024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 股票简称 东和新材 股票代码 83979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是否存在一致行 动人 是□ 否☑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股东、实际控制 ...
东和新材成立滑石制造新公司
证券时报网· 2025-03-06 08:41
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东和新材全资持股。 人民财讯3月6日电,企查查APP显示,近日,辽宁东恒滑石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秦楠,注 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东和新材(839792)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2025-03-04 12:46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3)。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证券交易所 ...
东和新材(839792)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8 09:15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2024 is expected to be CNY 694,554,876.08, representing a 9.29% increase compared to CNY 635,508,098.04 in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s projected to be CNY 51,599,773.46, a decrease of 16.20% from CNY 61,575,782.91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expected to be CNY 46,015,054.56, down 19.08% from CNY 56,866,514.35[3]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are anticipated to decrease to 0.31 from 0.38, marking an 18.42% decline[3] - 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equity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items) is projected to decrease to 4.79% from 6.48%[3] Assets and Equity - The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are estimated to be CNY 1,633,578,809.08, reflecting an 18.57% increase from CNY 1,377,744,795.57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3] - The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s expected to rise by 5.80% to CNY 987,951,187.71 from CNY 933,834,338.47[3] Factors Affecting Performance - The main factors affecting performance include a downturn in the magnesium industry, leading to lower sales prices and diluted gross margins[5] - Increased credit impairment losses and higher financial interest expenses contributed to the decline in profits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5] Cautionary Note - The company warns that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 is preliminary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urging investors to be cautious[6]
东和新材(839792) -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
2025-02-24 13:01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2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第三届监事会全体 成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义 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在相关事宜 确定后,尽快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 的任期将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届满,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保证 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同时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期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将相应顺 ...
东和新材(839792)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9 16:00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 法律")及《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 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 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