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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已有股民胜诉 律师:其他受损股民尽快加入索赔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15 14:09
回溯事件起因,扬子新材由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5 号)。根据该处罚决定书,扬子新材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 遗漏,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以及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除此 以外,扬子新材年度报告还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扬子新材将子公司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开元 金属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回扬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扬子新材 虚增营业收入约为137,102,101.67元,约占2020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的11%。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邓律师向记者表示,此次部分股民胜诉,无疑为广大受损 股民注入一剂强心针,也为后续索赔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实践参考。在此提醒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应尽 快行动起来,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含当日)之间买 入,并在2022年12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扬子新材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 法院认定为准)。 记者 萧峰 4月15日,投资快报记者 ...
扬子新材(002652) - 002652扬子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411
2025-04-11 08:46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5-001 投资者关 系活动类 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电话会议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 名称及人 员姓名 扬子新材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面向全体投 资者 时间 2025 年 4 月 11 日 15:00-16:30 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 谈"栏目 公司接待 人员姓名 主持人:扬子新材 董事长:王梦冰 总经理助理:杨坤 董事、财务总监:滕凤娟 董事会秘书:丁富君 独立董事:钱志强 投资者关 系活动 主要内容 介绍 1.公司产品的优势及应用方向有哪些? 答: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有机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主要从 事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应用 于多个终端产业,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厂房、医药 GMP 厂房、医疗场 所、大型场馆等建筑项目建设、装饰以及家电行业产品的外观部件 等。根据应用场景需求的不同 ...
扬子新材:2024年报净利润0.07亿 同比下降78.13%
同花顺财报· 2025-04-08 10:50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告期指标 | 2024年年报 | 2023年年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年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37 | 0.0624 | -78.04 | -0.0700 | | 每股净资产(元) | 0.52 | 0.51 | 1.96 | 0.44 | | 每股公积金(元) | 0.02 | 0.02 | 0 | 0.02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56 | -0.58 | 3.45 | -0.64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3.4 | 4.35 | -21.84 | 4.84 | | 净利润(亿元) | 0.07 | 0.32 | -78.13 | -0.36 | | 净资产收益率(%) | 2.67 | 13.12 | -79.65 | -13.87 | 数据四舍五入,查看更多财务数据>>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19650.32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38.39 ...
扬子新材(002652)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08 10:48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审核说明 康华专审 B(2025)A36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康华专审 B(2025)A36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康华表审(2025)A13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 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扬子新材(002652)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2025-04-08 10:48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 项 说 明 康华专审 B(2025)A37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康华专审 B(2025)A37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扬子新材")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康华表审(2025) A13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扬子新材编制了后附 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
扬子新材(00265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8 10:48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康华专审 B(2025)A35 号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康华专审 B(2025)A35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扬子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 ...
扬子新材(00265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08 10:48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审 计 报 告 康华表审(2025)A130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审 计 报 告 康华表审(2025)A130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扬子新材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
扬子新材(00265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武长海)
2025-04-08 10:4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武长海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扬子新材")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审慎、勤勉地行使权 利,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武长海,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博士、中 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经 济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 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 研究会常务副 ...
扬子新材(00265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08 10:4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孟鸿志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扬子新材")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孟鸿志,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东南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地 方立法研究基地主任。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法学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立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人民 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 ...
扬子新材(00265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钱志强)
2025-04-08 10:4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钱志强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扬子新材")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阅各 项会议议案,经过充分研究和审议后,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任职期间内,按有 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