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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300093)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31 10:34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徐安昌律师、卓海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 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 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 ...
*ST金刚(300093)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31 10:34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5-107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 168 号一楼圆 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雪峰先生主持 6 ...
*ST金刚(300093.SZ):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26 14:36
格隆汇12月26日丨*ST金刚(300093.SZ)公布,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二)、(三)项规定及第9.4条第(六)项规定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金刚",股票代码仍为"30009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
*ST金刚(300093) -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12-26 10:30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5-106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风险提示: 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 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2025 年 12 月 26 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仍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二)、(三) 项规定及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 司股票简称仍为"*ST 金刚",股票代码仍为 ...
*ST金刚(300093.SZ):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22 11:37
格隆汇12月22日丨*ST金刚(300093.SZ)公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 称"金刚羿德")、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欧昊电力")、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 统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型材")、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市中级 人民法院(简称"酒泉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甘09破1号之二、(2025)甘09破2号之二、 (2025)甘09破3号之二、(2025)甘09破4号之二、(2025)甘09破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法院裁 定终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重整程序。 ...
*ST金刚(300093.SZ):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22 11:37
格隆汇12月22日丨*ST金刚(300093.SZ)公布,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 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2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 险警示。 如深交所同意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10.3.1条第(一)、(二)、(三)项规定及第9.4条第(六)项规定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金刚",股票代码仍为"30009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
*ST金刚: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22 11:28
2025年1至6月份,*ST金刚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光伏行业占比95.3%,其他业务占比4.25%,玻璃深加工 行业占比0.45%。 每经AI快讯,*ST金刚(SZ 300093,收盘价:15.63元)12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第六十 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 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记者 王晓波) 截至发稿,*ST金刚市值为84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新能源重卡爆单了,11月销量同比增长178%!两班倒都供不应求,客户直 接进厂催单,这情景十年难遇 ...
*ST金刚(300093)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的公告
2025-12-22 11:04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5-104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 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2024)甘 09 破申 1 号、(2025)甘 09 破申 5 号、(2025)甘 09 破申 6 号、(2025)甘 09 破申 7 号、(2025)甘 09 破申 8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甘 09 破 1 号、(2025)甘 09 破 2 号、(2025)甘 09 破 3 号、(2025)甘 09 破 4 号、(2025)甘 09 破 5 号《决定书》,裁定受 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的重整申请,并 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郑志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1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 苏州金刚第一次债 ...
*ST金刚(300093) -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12-22 11:04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5-105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 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 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深交所同意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仍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 ...
*ST金刚(300093) - 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2 11:04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致: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刚光伏"或"公司")委托, 指派张征轶律师、韩政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就金刚光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事 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 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充分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 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