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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0 12:11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5-055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4:00 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 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其中监事王跃龙先生因工作 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跃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公 司一并对现行公司部分 ...
清水源(300437)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由总裁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 应当受本工作细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 ...
清水源(30043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及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风险性投资,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指公司购入的不 ...
清水源(3004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清 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
清水源(30043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1 ( ...
清水源(3004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 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 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
清水源(3004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清 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包 括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 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 高级职称且在会计、 ...
清水源(3004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 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 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公 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 ...
清水源(3004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 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关 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
清水源(3004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诚信 自律、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