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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 途径。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雪榕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 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 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股东会的决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 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1 / 5 上海 ...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 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 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 ...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制度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为完善和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雪 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经公司研究,对董事津贴作如下规定: 一、董事津贴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聘请的,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12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津贴 1、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还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外 向其发放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是指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 二、其他规定 1、董事津贴按月支付。 2、董事津贴应交的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上海雪榕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投 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 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 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 董事 ...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1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正 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下 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高管应当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 接受审计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优秀的个人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 廉洁奉公等。 ...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 ...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发展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充分发挥预算规划、协调、激励 及监管的作用,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 董 ...
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0=\exists i\neq j\backslash j$$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第七章 党建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