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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0-28 14:13
证券日报网讯10月28日晚间,威马农机(30153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职工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公司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民主表决,同意选举任勇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 ...
威马农机(3015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 ...
威马农机(3015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内 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以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 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向境内外的经济实体进行投资,以期在未 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资产运用行为。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
威马农机(3015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 方披露》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五)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需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
威马农机(3015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 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对公司 ...
威马农机(3015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的信息收集 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威马农机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 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出现或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 ...
威马农机(301533)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管理, 确保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及《威马农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和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1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
威马农机(301533)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非职工董事。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别进行和单独表决。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 ...
威马农机(3015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五条所述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
威马农机(301533)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0-28 10:18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 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