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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医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纪恩)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周纪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本人尚未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举办的独立董事相 关培训。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 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 ...
恒瑞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董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 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处以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 ...
恒瑞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 ...
恒瑞医药:恒瑞医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2-09 09:51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4-14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 128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会召开日期:20 ...
恒瑞医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述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第七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监督 ...
恒瑞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 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董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
恒瑞医药: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8 | | 第一节 | 董事 18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1 | | 第六章 |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5 | | 第一节 | 监事 2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6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0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 | 第九章 | 通知和 ...
恒瑞医药: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2024-12-09 09:5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 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负责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 和 监督,以及与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财务 或者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至少 ...
恒瑞医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恒瑞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 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可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 少于监事人数的 1/3。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