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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医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纪恩)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周纪恩为江 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苏恒瑞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恒瑞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 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近期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恒瑞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瑞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 ...
恒瑞医药:恒瑞医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 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关 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鉴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 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行的《江苏恒瑞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并制定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 ...
恒瑞医药: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绩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制订公司发展战略计 划,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提议、评估公司 ESG 战略、 愿 景与目标并监察 ESG 政策实施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 ...
恒瑞医药: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连)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订立的关联(连)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连)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连)交易。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要求对关联(连)交易实施管理。 第二章 关联(连)人与关联(连)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连)人包括(1)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连)自然 人; ...
恒瑞医药: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上市地 ...
恒瑞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 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监事可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 少于监事人数的 1/3。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 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所有 者的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 ...
恒瑞医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
恒瑞医药:恒瑞医药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09:51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4-14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全体 3 名监事认真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和国际化双轮驱动战略,进一步助力公司国际化业务的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 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 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股份(H 股),均为普通股,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赞成:3 票 反 ...
恒瑞医药: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09 09:5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保证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总经理 (总裁)的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经理设置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 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总经理(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经理(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总裁)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 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经营和管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