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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的前世今生:营收高于行业平均5.8%,毛利率高于同类11.06个百分点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30 23:47
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董事长丁彦辉薪酬435.56万元,同比增加147.11万元 艾比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丁彦辉。董事长丁彦辉,1973年9月出生,毕业于甘肃陇东学院中文 系,后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多班学习。他1997年开始工作,2001年8月合伙创业成立本公司,一直 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有十八年兼任总经理,还担任多家关联公司职务。其2024年薪酬为 435.56万,较2023年的288.45万增加了147.11万元。 A股股东户数较上期增加6.76% 截至2025年9月30日,艾比森A股股东户数为1.79万,较上期增加6.76%;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1.3 万,较上期减少6.33%。十大流通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位居第四大流通股东,持股1009.75万 股,相比上期增加793.59万股;中欧价值精选混合A(021181)位居第十大流通股东,持股99.89万股, 为新进股东;博道远航混合A(007126)、博道成长智航股票A(013641)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华西证券指出,艾比森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亮眼,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增长。单季度看,25Q3营收和归 母净利润也有增长。毛 ...
艾比森(3003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服务等,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 ...
艾比森(3003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规则。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 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 ...
艾比森(30038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07: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 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6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如下: 1.1、《关 ...
艾比森(300389)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的薪酬管理,有效地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艾比森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四条 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 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董事薪酬应当与 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 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六条 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 ...
艾比森(3003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收益, 保证资产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 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 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的控股 或者参股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实体资产; (四)收购其他法人、自然人的股权或进行股权置换; (五)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注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六)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下 ...
艾比森(3003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 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五)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的范围: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 ...
艾比森(3003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 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
艾比森(30038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 ...
艾比森(300389)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 票系统。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以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 服务。 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