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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5日晚间,贝斯特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编辑 任世碧) ...
贝斯特: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15 13:43
证券日报网讯12月15日晚间,贝斯特(300580)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 ...
贝斯特: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5 10:54
截至发稿,贝斯特市值为116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中标企业频频弃标 大型医疗设备采购有何难言之隐? (记者 曾健辉) 每经AI快讯,贝斯特(SZ 300580,收盘价:23.1元)12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第十八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等文件。 2025年1至6月份,贝斯特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汽车行业占比93.11%,其他业务占比6.89%。 ...
贝斯特(3005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25 年 12 月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 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参 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 - 1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合理配置企业资 ...
贝斯特(3005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董事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 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1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行使《公司 ...
贝斯特(3005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 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 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 ...
贝斯特(3005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下属 子公司提供的保证、质押、抵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 ...
贝斯特(3005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 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 ...
贝斯特(3005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 ...
贝斯特(30058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 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