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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江苏华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许云初、许鸣飞和许燕飞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了保护发行 人及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人及其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 间接地实际从事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二、本公司/本人及其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 际从事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 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本公司/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和发 展的业务或活动。 四、如果本公司/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 业务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 发行人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发行人有权随时要求本公司/本人出让在该 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公司/本人给予发行人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 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