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压上海市石门一路28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 邮的编码· 20004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风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 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风凰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说明 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法规)以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