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办法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凤凰光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 定义务。 第三条 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包括正常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防范和限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