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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事 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 开。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召开。 第七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出的决议,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通过。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