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友邦吊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