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