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添燃气: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 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附属企业任职; (五) 独立董事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或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 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9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相 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