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