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