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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乳业: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重光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重光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津·重庆 重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内容及议案中所涉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第1页 共6页 重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它须公告 的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