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康医药: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5G20230225-03 号 致: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赵禹吉律师、张瑞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 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资料。本 所律师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