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股票定向发行补充法律意见书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01F20212840 致: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办法》 《管理办法》《业务规则》《发行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准则第 3 号》和《股票发行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股票发行的合法合规性事宜,已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灵 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