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