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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的公告
LingoodLingood(BJ:833284)2024-01-22 11: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 度,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斌、何亚东、黄志刚 2024年1月19日 经审阅该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杭一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 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