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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 的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第一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 (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 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 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 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问题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 根据申请文件,上市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3,94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20,644.30 万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 3,559.82 万元。(1)报告期内, 上市公司在 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4 月 27 日期间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已审议的额度 1,000.00 万元,超出 金额占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