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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 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