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吉林碳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吉林碳谷碳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8 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单位:元 | 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