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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JCONJCON(BJ:836149)2023-09-11 10:28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 盐友天元津师事务所 Y & T LAWYERS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 0512-68240861 传真: 0512-68253379 二零二三年九月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林华、马雅清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 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