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航泰达: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泰达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 中心 2 号楼 11-12 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76666 传真:010-65876666-6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〇年七月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众公司管理办法》、 《分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 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修改和补充,并 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未 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的内容继续有效。 中国·北京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