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泰达"或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北京中航泰 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中 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向激励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