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说明是否按照协议约定收到相应分红款,如未收到,说明公司拟采取 的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及结论。 回复: 关于对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由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对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 038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泰达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2、关于投资收益 报告期末,你公司投资收益金额 8,726. 19 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 96. 82%,上期为 4,485. 07 万元,同比增长 94.56%。主要原因为公司参 与包钢节能混改项目,确认投资收益。根据你公司 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目标公司(包钢节能)每年在净利润弥 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后,应将剩余部分全部进行分红,也可根据经营情况进行 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