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普食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润普食品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普食品"、"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润普 食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润普食品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8.6 万吨/年食品添加剂 项目(二期)"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其中"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