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法律意见书 上都律师事 Shangdu Law 1 rm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 352 号 邮编: 010010 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内蒙古 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见证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