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条 为强化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 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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