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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 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星股份")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瑞星股份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瑞星股份向孙公司提供 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景县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景县瑞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以下简称"枣强支 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 将以枣强支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公司将针对上述授信申请为景县瑞华提供最高 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担保。 鉴于目前枣强支行已经授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7,8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枣强 支行拟将公司和景县瑞华的贷款合并调整为集团授信贷款。上述景县瑞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