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瑞星 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相关规定,对瑞星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 分闲置的情况。 2023 年 5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北瑞星燃气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21 号),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