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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信 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永道"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 ...